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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縣財政局
一、機構簡介
新源縣財政局是新源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編制數是58個,截至目前,實有在編人數51人,除此之外有縣聘5人,定額人員3人。
二、主要職責
新源縣財政局作為新源縣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主要職責圍繞財政收支管理、預算編制、資金監管等方面展開。
預算管理:編制全縣年度財政預算草案,統籌“四本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審核批復各部門、鄉鎮的預算,監督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年度財政決算報告。
財政收入管理:組織各項稅收和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等,管理財政票據,確保財政收入及時足額入庫。
財政支出管理:負責各項財政資金的撥付、核算和管理,制定支出標準和管理辦法,保障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衛生、農業、社會保障等領域的資金需求,監督資金使用效益。
國庫管理:執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國庫資金收支,辦理財政資金的調度和撥付,編制財政收支報表,監控庫款保障水平。
政府債務管理:負責地方政府債務的限額管理、預算管理、風險評估和預警,組織政府債券發行與還本付息,防范財政風險。
國有資產管理:代表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等,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審核國有資本收益上繳。
財政政策制定與執行:研究提出并組織實施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財政政策,參與制定產業、區域發展等經濟政策,協調處理稅務、審計、人民銀行國庫等相關部門的工作關系。
財政監督與績效管理: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財政收支、會計信息質量等,組織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會計管理:管理本地區的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組織會計人員培訓和資格認定。
三、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設置5個:辦公室、預算科、國庫科、農業農村科、綜合業務科。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辦公自動化等機關日常政務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聯系、后勤保障等工作;協調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并指導財政系統干部培訓工作,管理局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
(二)預算科。負責擬訂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年度總預算及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入的政策措施與建議;測定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標準,統一安排年度部門預算和項目預算的編制工作,并匯總年度預算;負責編制年度縣級預算草案;起草年度人代會報告及縣級預算草案編制說明;負責將人代會批準的年度預算,批復到預算單位并組織執行,跟蹤分析全縣預算執行情況;負責預算的追加(減)及調整工作,提出年度預算超收分配使用建議;負責預算資金績效評價管理工作;負責其他臨時性工作。
(三)國庫科。主要負責全縣財政預算執行工作,承擔預算內、財政專戶資金、政府性基金和專項資金等的集中核算與管理;負責全縣財政資金調度、各種財政性資金撥付和部門支出計劃審批支付;負責國庫賬戶和全局財政性資金帳戶的管理,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開設銀行賬戶的審批和管理;定期編制財政收支報表和分析預算執行情況;牽頭審核匯編全縣財政資金總決算、部門決算和總決算、部門決算公開工作,監督批復部門決算;牽頭匯編全縣政府財務報告;負責總預算會計制度執行和工資發放工作;負責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全縣財政集中支付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文件要求等、對全縣政府采購進行監督管理,確保預算單位能正常使用政采云平臺進行采購。
(四)農業農村科。承擔鄉鎮政府、農業農村、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管理財政涉農專項資金;組織實施財政涉農項目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工作;審核和批復相關部門(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做好各項涉農資金的監督管理等工作。貫徹落實鄉村振興銜接資金管理政策、規章和制度;組織實施鄉村振興銜接資金績效評價工作。貫徹落實農村綜合改革重大政策措施和行動方案;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對鄉鎮的財政體制、機制和制度實施;參與指導財政涉農補貼資金的管理和發放。
(五)綜合業務科。
1.承擔清理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具體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擬定新源縣住房保障政策,管理住房保障、彩票公益金專項資金;貫徹執行政府購買服務政策;負責新源縣財政票據管理工作;負責新源縣本級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財政電子票據等各類財政性票據的發放、核銷、銷毀、督察等日常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政府會計制度》等財務管理制度,掌握分管預算單位業務的基本情況,熟悉了解分管預算單位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歸口管理本級行政、政法、黨派團體等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涉及財政、財務的有關事宜。對財政支持行政性經費保障提出優化支出結構的意見或建議。審核上報歸口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工作。負責歸口管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算執行分析和監督檢查工作;審核有關財務會計報表和年度財務決算報表。負責對歸口管理部門、單位年初預算沒有確定具體項目的資金和上級財政補助的專項資金,提出安排使用意見,按程序審批后,組織實施。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并對項目資金進行績效評價。研究歸口管理部門、單位預算支出改革,提出優化支出結構的政策、建議。指導行政執法預算單位建立健全內部財務制度,并對相關財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負責監督科技、教育、文化預算單位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負責監督分管的科技、教育、文化預算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按預算執行進度撥付預算資金;審核分管預算單位的工資、津貼、社保繳費及其他各項資金的支付手續;審核執行分管預算單位的追加(減)手續;配合有關科室做好單位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基建等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認真審核預算單位的項目和整體的績效預算評價工作;負責審核、匯總教科文預算單位部門的預、決算工作,并做好部門決算的批復工作;負責與財政內部科室、歸口單位核對指標、撥款;負責教科文預算單位相關資料、文件等檔案的歸集和整理工作。
4.貫徹執行國家各項政策,針對發改委立項的建設項目提出財政性資金申報意見、建議;對歸口管理單位每月的工資、社保進行收集和審核(含其他財政供養人員);每日處理審核日常的各類項目庫、調劑、計劃、支出等;對歸口管理的單位專項資金撥付進行追蹤問效和績效目標評價工作。對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監管;審核上報歸口管理單位的部門預算、決算、績效評價工作;對歸口管理單位年初預算沒有確定資金及根據工作需要臨時追加安排的支出,提出資金使用意見,報經批準后通知預算單位組織實施;對歸口管理單位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情況進行掌握,提供咨詢服務和指導,促進單位財務工作水平的提升。
5.負責科室財政性投資項目實地踏勘檢查及工程概(預)、決算實施審核。負責科室財政性投資項目竣工結算后轉固定資產工作。參與對財政投資重大建設項目執行跟蹤評審及資料整理歸檔。參與科室項目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財政投資評審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6.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退役軍人事務、殘疾人和紅十字事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工作;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社會保障的政策建議;負責有關社會保障財政政策的協調工作。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管理和使用,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提出加強管理的意見、建議。編制本級社會保障收支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執行機關養老和城鄉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的政策制度;負責執行上述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障事業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監督指導上述各項基金的安全平穩運行。管理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基金以及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其他社會保障資金;審核匯總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社保資金財政專戶的會計核算和監督管理;辦理財政專戶資金的繳存、撥付業務;監督檢查社會保險基金按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戶,確保專款專用和保值增值;定期反映和報告財政專戶內各項資(基)金收支的執行情況等。
7.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縣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貫徹國家及自治區、自治州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受委托起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辦法等草案,制定相關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對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指導和推進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以管資本為主推動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指導監管企業做好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按照縣委規定,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進行任免、考核并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負責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監管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規范國有資產產權轉讓和交易行為,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組織實施國有產權界定、糾紛調處、登記、劃轉、轉讓、授權經營。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和責任追究。負責監管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強化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組織縣屬國有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承辦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8.負責貫徹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縣委、縣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決議、決定;研究制定新源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辦法、規章制度;負責新源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權登記年檢工作;負責新源縣本級行政事業資產報告編報工作;負責新源縣本級政府資產報告工作;負責新源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編制新源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并按標準執行;新源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配置、出租、出借、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批。全面統籌財政債務相關工作,涵蓋債務規模把控、風險評估、資金償還規劃等核心任務。負責財政債務的全流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債務的合理舉借、動態監控以及有序償還,確保財政穩健運行。承擔財政債務管理職責,精準掌握債務數據,嚴密防控債務風險,高效落實債務資金的調配與使用。
9.負責新源縣會計管理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貫徹執行國家會計制度以及自治區關于會計管理的實施辦法和補充規定;組織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組織實施會計人員誠信建設、會計人才推薦選拔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組織執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會計信息化工作;負責審批會計代理記賬機構,依法對其實施管理和監督。
10.貫徹執行國家關于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促進金融業發展的建議;督促協調金融機構執行和落實縣政府各項政策、決定和工作部署;負責加強“7+4”類機構監管工作;牽頭脫貧小額信貸風險研判、管理控制和排查整改;負責全縣農業保險、民貿民品企業貼息資金的資料審核、報表匯總和資金支付;負責普惠金融(創業擔保)的貼息資金審核,扶貧小額信貸貼息的審核;
11.按照國家、自治區、自治州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財政監督檢查辦法,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制度和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指導財政監督檢查工作;依法對財政違法行為作出處理、處罰決定。
四、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副局長蔣源:主持局全盤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人事、意識形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黨組成員、局長肖敏:主持全局財政業務工作。協助黨組書記抓黨建工作;負責鄉村振興、安全生產、重大項目。黨組成員、副局長許代霞:負責預算科,統籌綜合業務科工作,負責綜合業務科(國資中心、資產債務、行政執法)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莫賽:負責干部培訓工作,協助局長做好招商引資、固定資產投資工作。
黨組成員、縣第四紀檢派駐組長沙吾列:負責開展政治監督和日常監督。
黨組成員哈麗瑪·買吉提汗:配合黨組書記抓機關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負責黨政辦公室、國庫科(含政府采購)工作。
黨組成員唐琳:負責農業農村科、負責綜合業務科會計綜合、監督、局財務工作。
黨組成員劉艷:負責綜合業務科經建、投資評審中心、社保、金融、科教文工作。
五、辦公地點
新源縣唐加勒克路黨校對面教育局北側大樓。
六、工作時間
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
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
雙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七、聯系方式
辦公室:0999-777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