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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預案又稱應急救援預案或應急計劃,是政府為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原則性方案。它提供突發事件應對的標準化反應程序,是突發事件處置的基本規則和應急響應的操作指南。
新源縣安委會辦公室和減災委辦公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8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0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預案編制要求,按照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和應急演練工作的通知》(新應急辦〔2024〕6號)要求,結合本縣實際修訂印發《新源縣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新源縣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新源縣地震應急預案》等10個預案(新縣政府辦〔2024〕10號),現予以公示。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新源縣轄區內的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二、應急預案體系
新源縣應急預案體系由新源縣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和新源縣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新源縣地震應急預案、新源縣防汛應急預案、新源縣抗旱應急預案、新源縣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新源縣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新源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新源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新源縣非煤礦山事故應急預案、新源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等10個專項預案構成。
本預案是新源縣人民政府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應急工作的整體計劃和程序規范,是指導各部門、各單位編制和修訂應急預案的依據。
本預案與《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
三、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工合作、應急聯動的原則,全面提高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和防御風險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政治穩定,促進社會經濟持續平穩協調發展。
四、應急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處置人員的安全防護。
預防為主。努力提高防范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物資準備等各項工作。及時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領導新源縣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根據突發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事件實行分級處置。負責本轄區內的一般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和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有關工作。
資源整合、應急聯動。按照條塊結合、資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整合社會資源,發揮聯動機制作用,形成應對突發事件的合力和長效機制。明確不同類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牽頭部門及其職責和權限,相關部門、單位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公安機關、消防救援和民兵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平戰結合,專兼互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規劃、整合資源,將平時管理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處置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救援、處突隊伍的作用。
依靠科技,提高水平。積極采用先進的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警預防水平;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處置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不斷增強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