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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臺背景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進一步推動黨組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結合新源實際,廣泛征求縣直各部門(單位)意見建議并通過合法性審核,制定《新源縣人民政府黨組工作規則》《新源縣人民政府黨組會議議事規則》《新源縣人民政府黨組議事清單目錄》。
二、主要內容
(一)工作原則。堅持黨的領導,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路線和方針;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開展工作,落實黨組管黨治黨責任;堅持民主集中制,保證黨組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堅持黨組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與領導班子依法依章履行職責有機統一,把黨的主張通過法定、民主程序轉化為班子決定。
(二)職責任務。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制定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各項工作的具體措施、方法;黨組應當認真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加強對本單位黨的建設的領導,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抓黨建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其他黨組成員根據分工抓好職責范圍內黨的建設工作;黨組及其成員應當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堅定理想信念,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按照規定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嚴格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各項規定,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切實增強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嚴格遵守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監督;黨組書記主持黨組全面工作,負責召集和主持黨組會議,組織黨組活動,簽發黨組文件。黨組成員根據黨組決定,按照授權負責有關工作,行使相關職權。
(三)議事決策。黨組議事決策應當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重大決策應當充分協商,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黨組作出重大決策,一般應當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方案,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進行風險評估和合法合規性審查,經過集體討論決定。黨組討論決定人事任免事項,應當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執行;黨組議事決策一般采用黨組會議形式。黨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遇有重要情況可以隨時召開。黨組會議議題由黨組書記提出,或者由其他黨組成員提出建議、黨組書記綜合考慮后確定;黨組會議應當有半數以上黨組成員到會方可召開,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組成員到會;重要事項、重大問題,黨組書記在會前要主動與黨組成員交換意見,達成一致后確定議題。分管領導要根據擬定議題,組織有關人員認真調研和充分論證,提出具體成熟的方案和相關材料,相關部門要做好匯報準備;黨組會議議題提交表決前,應當進行充分討論,表決可以采用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者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贊成票超過應到會黨組成員半數為通過,未到會黨組成員的書面意見不得計入票數,黨組決策一經作出,應當堅決執行;對于重大突發性事件和緊急情況,如果來不及召開黨組會議集體決策,黨組書記和其他班子成員可臨時處理,并在事后及時向黨組會議報告做好補充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