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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網-新疆日報記者王永飛
11月10日,自治區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大會在烏魯木齊隆重召開。大會發布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政策措施》),提出10個方面36項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若干政策措施》起草背景和過程是什么?將從哪些方面促進我區民營經濟發展?如何確保政策措施落地見效?近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室黨組書記、主任徐宏云就相關內容進行了解讀。
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今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看望參加政協會議的民建工商聯界委員時再次強調,我們始終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當作自己人,要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引導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正確理解黨中央關于“兩個毫不動搖”、“兩個健康”的方針政策,消除顧慮,放下包袱,大膽發展。
今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中發〔2023〕15號)(以下簡稱《意見》),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決策部署,大力推動自治區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研究制定《若干政策措施》。
制定出臺《若干政策措施》既是貫徹落實中央《意見》的具體舉措,也是針對當前我區民營企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優化政策措施、完善體制機制、提振預期信心,進一步激發我區民營經濟發展活力的迫切需要。
問:在起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過程中,有哪些總體考慮?
答: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意見》精神,今年8月初,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要求,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研究室牽頭,會同發展改革委、工信廳、工商聯等部門單位,抽調骨干成立專班,啟動了《若干政策措施》的文件起草工作。
在起草過程中,起草組始終堅持問題導向,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內容要實、含金量要足,不求面面俱到,關鍵要管用有效”的要求,以解決實際問題為出發點,確保提出各項舉措可實施、能見效。
為使政策措施具有針對性、有效性,在《若干政策措施》起草之初,根據自治區黨委領導同志安排,自治區工商聯先后召開商會代表座談會和民營企業家代表座談會,了解了民營企業家普遍關切和訴求。《若干政策措施》成稿后,根據自治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安排,起草組再次召開民營企業家代表座談會和中小企業代表座談會,聽取和吸收各位代表對《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建議。為確保所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可操作、能落地,起草組先后三次征求了自治區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駐疆單位的意見建議,反復論證、認真修改、幾易其稿。10月7日、21日,自治區政府常務會議、自治區黨委常委會會議先后審議并原則通過了《若干政策措施》。
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內容和特點是什么?
答:《若干政策措施》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從優化發展環境、加強法治保障、多渠道提供融資支持、強化要素保障、加大經濟政策支持、支持參與自治區重大戰略、引導民營經濟健康發展、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建立完善服務保障機制等十個方面提出36項政策舉措,為促進我區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明確了方向,《若干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3個特點:
一是全面貫徹中央精神。中共中央、國務院公開發布的《意見》,從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著力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持續營造關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加強組織實施等7個方面,提出了31條具體政策舉措,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規劃了藍圖、指明了方向。《意見》發布后,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單位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在《若干政策措施》起草過程中,起草組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為引領,圍繞貫徹《意見》的部署相關部門單位公布的配套政策精神,緊密結合新疆實際,研究提出了我區貫徹落實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是積極回應關切期盼。在《若干政策措施》起草過程中,起草組通過召開座談會等多種渠道了解民營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廣泛聽取民營企業的訴求和建議,力求內容務實、措施有針對性。比如,針對破除市場準入壁壘方面的突出問題,提出了持續清理各類市場準入顯性和隱性壁壘;開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消除對民營企業設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壘等具體措施。比如,針對民營企業家在生產要素公平獲取方面的問題,提出了鼓勵土地復合利用,按照主導用途對應的用地性質實行差別化供地;全面落實差別化用能政策,能耗要素向單位能耗產出效益高的產業和項目傾斜;完善民營企業職稱評審工作具體措施,支持民營企業引進各類急需緊缺人才和創新團隊;鼓勵民營企業根據行業特點和生產需要開展崗位技能培訓、培養技能人才等具體措施。比如,針對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方面的訴求,提出了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和懲戒制度,將機關、事業單位的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新疆)等具體措施。比如,針對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方面的問題,提出了將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作為巡視巡察、督查和審計的重要內容;對“新官不理舊賬”和還款協議到期不還者進行約談,失職失責造成不良影響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等具體措施。
三是著眼破解堵點難點。從現階段看,我區民營經濟發展在還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針對民營企業家在市場環境、企業融資、可持續發展、政商關系等方面反映的突出問題,《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一系列應對措施。比如,針對民營企業家在融資難融資貴方面的問題,提出了建立發債企業后備庫,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中小微企業在債券市場融資;支持民營企業以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許可證、建筑材料、工程設備、土地經營權等作為增信措施融資貸款,支持以應收賬款申請質押融資等一些具體措施。比如,《若干政策措施》針對民營企業家在法治保障方面的訴求,提出了嚴禁未經法定程序要求停產停業,杜絕“一刀切”“運動式”執法;審慎適用財產性強制措施,穩慎適用人身性強制措施,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對守信企業“無事不擾”,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民營企業生產經營的干預;制定“首違不罰”清單,對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等一些具體措施。比如,針對民營企業家在財稅支持方面的訴求,提出了對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依次扣減增值稅等稅費的限額,由每戶每年1.44萬元調整為每戶每年2.4萬元;對金融機構和融資擔保機構向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提供融資擔保給予免征增值稅優惠;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等一些具體措施。比如,針對民營企業在政商關系方面反映的突出問題,提出了全面推行政商交往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制度,建立正向激勵和容錯糾錯機制;鼓勵各級領導干部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家接觸交往;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帶頭與民營企業和商會、協會定期開展座談懇談,建立健全溝通成果督辦和反饋機制等具體措施。
問:如何確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實。為確保36項措施可操作、能落地、真見效,針對涉及民營企業政策措施“落地難”問題,《若干政策措施》明確提出了建立完善促進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民營企業訴求辦理機制、監督問責機制等措施。比如,要優化調整自治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充實加強相應工作機構,明確和壓實部門責任,強化協同配合;在新疆政務服務平臺和“石榴云12345”問政平臺開設涉企問題征集專欄,建立健全民營經濟投訴維權辦理機制,將各地各部門落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納入自治區黨委、自治區政府年度綜合督查,并定期通報損害民營經濟營商環境問題典型案例等。
同時,就10個方面36項政策措施,細化提出了110條重點任務清單,逐條明確了牽頭部門、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督促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切實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