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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背景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qū)、自治州黨委和政府關于行政復議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升行政復議公信力和辦案質效,新源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行政復議委員會,通過整合行政與法律專家資源,構建科學、民主、高效的行政復議工作機制。
二、成立依據(jù)
政策依據(jù):根據(jù)自治區(qū)、自治州黨委和政府關于行政復議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新源縣委、縣政府的要求。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三、起草說明
(一)為什么成立這個委員會?
成立統(tǒng)一的委員會,可以集中力量,統(tǒng)一標準,提高效率。通過專家和各部門的共同參與,確保行政復議結果更公正、更專業(yè)。
(二)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制定行政復議工作制度,研究重大事項。解決行政復議中的共性問題,比如隊伍建設、政策保障等。為復雜案件提供專業(yè)咨詢意見,確保老百姓的案子得到公平處理。
(三)委員會由哪些人組成?
主任:縣長擔任,體現(xiàn)縣政府對這項工作的高度重視。
副主任和常任委員:包括常務副縣長、公安局局長司法局局長等各行政執(zhí)法部門負責人,確保多部門協(xié)同。
專家委員:由法學教授、資深律師等專業(yè)人士組成,提供法律支持。
(四)委員會如何運行?
全體會議:每年至少開一次,決定重大事項。
專題會議:不定期召開,解決具體問題。
案件咨詢會議:針對疑難案件,邀請專家“會診”,確保公平公正。由行政復議委員會辦公室召集,邀請3名以上人數(shù)為單數(shù)的專家委員出席。
三、決定作出
行政復議機構應當結合行政復議委員會的咨詢意見審慎草擬行政復議決定,無充分理由或未經(jīng)集體討論通過,不得否定委員的咨詢意見,以確保委員發(fā)揮實效,不斷提高疑難復雜案件的辦案質量。行政復議機構未采納委員的咨詢意見的,應向相關委員反饋并說明理由。委員會的意見對行政復議決定有重要影響,但最終決定仍由法定機關作出。
四、總結
成立行政復議委員會,是新源縣政府推進法治建設、護老百姓權益的重要舉措。通過專業(yè)、高效的工作機制,讓老百姓在遇到行政爭議時,有一個更可靠、更公平的解決渠道。如果有相關問題,可以咨詢縣司法局或行政復議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