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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賓:自治區婦聯黨組書記、副主席李靈慧
主持:石榴云/新疆日報記者司路路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與每一名婦女、每個家庭息息相關,其出臺受到新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近日,記者采訪了自治區婦聯黨組書記、副主席李靈慧,對《條例》的核心內容進行解讀,助力廣大婦女和社會各界準確理解其內涵與意義。
8月11日,2025年自治區“石榴花”婦女兒童維權工作室骨干婚姻家庭輔導職業能力培訓班開班。受訪者供圖
問:《條例》的主要內容是什么?意義何在?
答:《條例》是在200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基礎上制定的一部新法規,共35條,對婦女的政治、人身和人格、文化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財產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權益保障作了細化。
《條例》以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為目標,結合新疆實際,確定了婦女權益保障工作應當建立政府主導、各方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明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婦聯等群團組織職責;細化婦女兒童工作機構職責;新增支持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等新興領域按照規定建立婦聯組織,依法做好婦女權益保障工作。
《條例》的出臺,對新疆婦女在拓展參政議政渠道、消除就業創業性別歧視、強化人身安全保障、規范財產權益分配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為推動新疆婦女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問:男女平等、就業性別歧視等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條例》如何體現精準保障?
答:《條例》推動建立男女平等評估制度,要求對涉及婦女權益的地方性法規、政策、項目進行性別影響評估,確保決策科學公平。同時,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納入國民教育、社會教育和干部教育體系,增強男女平等意識。
《條例》要求國家機關、群團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在培養、選拔和任用干部時應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逐步提高婦女代表比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以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中,都要保證適當數量的婦女成員。
在勞動和社會權益保障上,《條例》提出加強女性人才培養,嚴禁就業性別歧視,用人單位不得因性別、婚姻狀況設錄用門檻。明確經期、孕期等特殊時期保護,禁止不合理調崗、降薪或逼迫離職,完善生育保險與困難婦女醫療生育救助制度。
問:針對經濟社會發展當下婦女面對的新情況、新問題,《條例》有何規定?
答:《條例》明確禁止以宗教極端思想、迷信、暴力等方式殘害婦女或限制人身自由,嚴禁網絡侵權行為,受害婦女可要求網絡運營者采取措施或求助婦聯。針對女性未成年人,要求密切接觸單位或者組織建立有效預防和科學處置性侵害、性騷擾的工作制度,開展相關教育培訓,用人單位需核查應聘者違法犯罪記錄,有相關記錄者禁錄或解聘。
地鐵、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需建立性騷擾防范和干預機制,住宿經營者對隨行女性未成年人要履行身份查驗義務。同時強化健康保障,要求配備母嬰室,明確人流集中場所女廁位與男廁位比例不低于2:1。
《條例》建立多元救濟機制。明確婦女遭受家庭暴力,或因戀愛交友、分手后被糾纏、騷擾、泄露隱私等侵害時,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對陷入危難情形的婦女,由有關單位、機構或社會力量給予救助幫扶;為權益受侵害、心理受創傷的婦女提供免費心理咨詢輔導和法律咨詢服務。
問:新疆婦聯組織如何推進《條例》貫徹實施?
答:新疆婦聯組織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發揮婦女參與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作用,促進保障婦女權益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全鏈條、全過程、全方位覆蓋,不斷提升新疆廣大婦女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具體措施主要有:舉辦專題講座,助力婦聯干部理解《條例》、提升履職能力;積極開展法治宣傳工作,增強婦女法律意識、提高依法維權能力;積極組織“巾幗普法鄉村行”,安排專業人員深入基層面對面宣傳,打通鄉村普法末梢;以案釋法,通過發布典型案例闡釋法律條文,引導婦女依法理性維權,推動形成尊重婦女權益的社會氛圍,為新疆婦女事業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大動力,讓“半邊天”在新時代綻放更加耀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