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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縣醫療保障局以保障醫保基金安全為宗旨,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參保群眾合法權益,嚴格按照《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伊犁州直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相關要求,加強對全縣各定點醫藥機構的監管力度,現就近期部分定點零售藥店違規處理情況面向社會公告:
1.伊犁康之源藥業連鎖有限責任公司新源縣第二百二十八門店:存在超量開藥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依據《伊犁州直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2025年)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九項的規定,作出如下處理:約談、限期整改、追回違規基金。
2.新源縣金康陽天山街大藥房有限公司:存在藥品銷售價格高于掛網價格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依據《伊犁州直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2025年)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作出如下處理:約談、限期整改、追回違規基金。
新源縣醫療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