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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爾江·瓦提代表:
您在新源縣第十八屆人大第四次會議期間提出的《關于對那拉提村偏遠散地區(克桑)電網改造的建議》已收悉,經過我單位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那拉提鎮那拉提村(克桑),當地周圍無公網線路,且住戶居住分散,不滿足500米范圍內超過20戶,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無電地區電力建設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能新能〔2012〕206號)“二、無電人口及供電方式的確定”“7.分散居住的無電居民、暫無定居的游牧居民,考慮以戶用光伏發電系統解決用電問題”該區域25戶居民居住較為分散,不滿足集中居住要求(500米范圍內超過20戶),無法通過申報農網項目解決。
建議進一步強化上述居民三級水電站線路維護,確保當地居民供電不中斷;同時建議設置集中安置點,便于后期條件具備后集中通大網電。
承辦人:嚴順昌
國網伊犁伊河供電有限責任公司
新源縣供電公司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