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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鳳玲委員:
您在政協新源縣第十六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期間提出的《新源縣電網基建及農網鞏固提升項目實施工作及成立領導小組的提案》已收悉,感謝您對新源電網工作的關心的支持。經過我單位認真研究對您提出的提案答復如下:
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黨中央、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優化調整方案》《關于做好地方機構改革組織實施工作的意見》和《新源縣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對于議事協調機構承擔工作任務已經完成或相關工作機制已經建立并有效運行的,可由相關職能部門承擔或由主責部門統籌協調有關工作的,不再保留相關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如在電力建設有工作需協調,可聯系新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辦公室將全力協調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