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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學春委員:
您在政協新源縣十六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期間提出的《關于完善新源縣停車場設施方面的建議》問題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對我單位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經過我單位認真調查,現對您提出的提案答復如下:
建議一:我們將和交管部門共同研判不影響交通安全情況下在較寬的道路按時間段規定劃出一部分路段做為臨時停車位使用。
建議二:我單位已和交管部門進行聯合執法檢查對亂停亂放的車輛進行處罰,針對我縣城區內車輛亂停亂放現象監管工作已放入我單位工作常態化進行。
建議三:我們將積極向上級申請免費公共停車場建設項目,利用現有條件加大免費公共停車場的建設,加強對收費停車場企業的監管要求企業對停車場設施建設、管理、布局進行優化。
承辦人:李志剛
新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