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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忠:
您在政協新源縣第十六屆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期間提出的關于《關于摒棄婚嫁喜宴喪禮陋習倡導文明新風助力鄉村振興的提案》問題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對我單位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經過我單位認真研究,現對您提出的提案答復如下:
一、強化宣傳引導,營造濃厚氛圍。創新宣傳形式、加大宣傳力度,持續推進移風易俗工作走深走實。一是充分發揮“那拉提牧歌”宣講團作用,深入鄉鎮開展移風易俗宣傳宣講,截至目前,開展各類移風易俗宣講192場次,受眾群眾12000余人。二是創新宣傳形式,發揮文藝骨干作用,用民間藝術冬不拉、阿肯彈唱等接地氣、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移風易俗的政策和舉措,截至目前,舉辦群眾文藝演出活動104場次,參與群眾4萬余人次。三是充分發揮各類媒體平臺作用,利用大喇叭、電子屏、電視等傳統媒體和微博、微信視頻號等新媒體平臺,持續對抵制高額彩禮、大操大辦等進行廣泛宣傳,新源融媒發布移風易俗短視頻97個,新源零距離發布移風易俗相關主題宣傳內容32期,發布關于開展“深化移風易俗弘揚時代新風”活動倡議書3篇。在新源融媒公眾號發布的婚喪喜慶事宜倡導性十條標準,獲得2萬多人轉發收藏,提升了群眾踐行移風易俗的參與度和積極性。
二、推行“五統一”標準,規范辦理程序。針對婚喪嫁娶各鄉鎮、各村標準各不相同的現狀,探索實施“五個統一”標準,逐步規范辦理程序。一是統一婚俗禮儀。教育引導群眾辦理婚喪嫁娶事宜前,按程序向村紅白理事會報備、審批,紅白理事會參照《新源縣文明節儉操辦婚喪事宜倡導性標準》審核批準后實施。鼓勵群眾選用紅白喜事志愿者服務隊伍,規范有序開展相關事宜。二是統一操辦規模。根據各村人口規模、經濟情況,在婚嫁方面提出一處酒席、一次操辦的倡導標準,在喪葬方面提出取消7天到40天之間“巴塔”倡導標準,在其他宴請事宜方面提出以家宴慶賀為主的倡導標準,簡化嫁娶程序、嚴禁惡俗婚鬧,文明治喪、簡化儀式。三是統一宴請標準。在婚嫁方面提出宴請時間不超過1天、總人數不超過300人的宴請標準,在喪葬方面提出以宴請親戚朋友為主的倡導標準。四是統一禮金上限。根據當地實際,明確規定了彩禮禮金數額,在彩禮方面提出金額不超過當地當年人均收入3倍的倡導標準,在禮金方面提出“隨禮”不超出自身經濟條件的倡導標準,嚴禁收受高額禮金。五是統一監管標準。加強對移風易俗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結合“村規民約+積分制”工作,設立紅黑榜,對不遵守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行為進行監督勸誡。
三、突出群眾自治,發揮村規民約作用。充分發揮基層
群眾主體作用,建立完善黨組織領導下的紅白理事會、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加強組織監督和群眾監督,建立群眾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激勵的常態長效機制;及時修訂完善群眾“好理解、易記住、能執行”且符合本村(社區)實際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將提倡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孝親敬老、厚養薄葬等內容納入村規民約范圍,做到“民事民議、民事民定、民事民辦”;不斷強化教育、規勸、獎懲措施,遏制高額彩禮、大操大辦等不良風氣,教育引導群眾自覺形成“向上、向好、向善”價值觀取向。召開村民大會,重新修訂《村規民約》,把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孝親敬老、厚養薄葬等移風易俗內容納入其中。充分發揮農村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鼓勵他們積極發聲,帶頭破陋習、樹新風。帶頭遵守村規民約,做到喜事新辦、喪事簡辦,反對鋪張浪費、大操大辦,以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身邊群眾。結合群眾積分制管理,明晰加分項和減分項,激發群眾參與移風易俗治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強化組織領導,抓好關鍵少數
縣紀委、縣委組織部聯合下發了《新源縣倡導移風易俗規范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指導意見(試行)》,要求干部要嚴格執行報備制度,單位黨組織要實行提前介入了解操辦流程并給予指導意見為加大監管力度,縣級層面成立5個移風易俗監督指導組,分別由縣委組織部、統戰部、社會工作部,縣人社局、機關工委的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對干部婚喪事宜操辦情況進行全程跟蹤了解。目前監督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18起。通過嚴明紀律要求,督促黨員干部帶頭踐行移風易俗,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以“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為移風易俗工作順利開展奠定堅實基礎。
承辦人:孫華
聯系方式:152XXXXX658
中共新源縣委員會社會工作部
2025年6月30日
注:類別為四個類型:A意見被采納或者已經解決;B計劃解決或者正在解決;C暫時不能解決或者待條件具備后可以解決;D因為某種原因不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