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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災風險,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新源縣實際情況,特發布如下禁火令:
一、禁火時間
本禁火令自發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二、禁火區域
本縣行政區域內所有林區草地及距林區草地邊緣400米范圍內為禁火區域(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天然林地、退耕還林地、防護林、公益林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旅游景區、草地)。
三、禁火要求
1.嚴禁攜帶火種進入森林草原禁火區域;嚴禁在林區、牧區及林區邊緣地帶吸煙、燒荒、燒火取暖、野炊、點火把照明、戶外露營用火等野外生產性用火。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農田林區、宜林荒山、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牧區草原等易引發火災的地段違規用火;嚴禁焚燒垃圾、植物秸稈、地邊草。
3.掃墓祭祀野外燒香、燒紙、燒蠟燭必須有人看守,做到人離火滅,不留隱患。提倡文明祭掃,大力推廣鮮花祭祀、植樹祭祀、網上祭祀等低碳環保的文明祭祀方式。
4.禁火期間,確需在林區、牧區進行生產用火的,須經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批準,經批準用火的,必須有專人負責。
5.其他容易引起森林草原火災的用火行為。
四、法律責任
凡違反本禁火令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相關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森林消防報警電話:12119
新源國有林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揮中心火警報警電話:
0999-5023613
新源縣森林草原護林防火指揮中心火警報警電話:0999-5306730
新源縣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