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伊犁州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工作專題會議精神,切實規范涉企執法行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新源縣林業和草原局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企業反映強烈的多頭執法、重復檢查、隨意處罰等問題,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開展林草領域涉企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重點關注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四類重點問題,同步自查整治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執法標準不統一、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鞏固提升規范林草領域涉企執法監管行為優化發展環境專項工作成效,進一步實現執法行為更規范、制度體系更完善、執法效能更高效、營商環境更優化的目標,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提升林草系統執法公信力。
二、工作任務
(一)規范執法流程,杜絕隨意執法
1.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建立涉企執法檢查清單(明確檢查事項、依據、標準、頻次),確保檢查對象、內容、頻次公開透明,杜絕選擇性執法。
2.落實“首違不罰”“輕微免罰”制度,對企業首次發生、情節輕微且及時改正,未造成林草資源破壞的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通過勸導、教育、警示督促整改。
3.嚴格執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執法人員需攜帶執法記錄儀,對檢查、調查、處罰等環節全程記錄,確保執法行為可追溯。
(二)強化服務導向,降低企業負擔
1.推行“執法+服務”模式,執法人員在檢查時同步提供政策解讀、技術指導,幫助企業規范林草資源利用流程(如指導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林草地征占手續)。
2.避免重復執法,聯合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綜合查一次”,同一事項不得多部門、多頻次檢查,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擾。
3.建立涉企執法反饋機制,通過問卷、座談等方式收集企業對執法工作的意見,每月梳理問題并針對性改進。
(三)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升執法水平
1.組織涉企執法培訓,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執法禮儀及柔性執法技巧。
2.嚴禁執法人員索要或收受企業財物、接受宴請,嚴禁利用執法變相攤派、干預企業經營,對違規執法行為嚴肅追責。
三、責任落實和保障措施
1.明確責任分工: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科室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確保整改任務到人、責任到崗。
2.強化監督問責:領導小組定期檢查整改進度,對敷衍塞責、整改不到位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暢通企業反饋渠道,接受企業對整改效果的監督。
3.建立長效機制:結合整改情況,從源頭上防范同類問題發生;加強執法人員常態化培訓,提升依法執法能力。